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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荣海同志在“家电下乡”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(摘要)
2009-03-25 15:22  文章来源:宝坻区商务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            边荣海同志在“家电下乡”
             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(摘要)
(二○○九年三月十三日)

同志们:
  刚才,振山同志传达了我市“家电下乡”工作实施方案,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,抓好贯彻落实。对相关的文件精神和具体的操作规程,这次会议还要进行培训,希望大家利用这个机会,把握好政策,掌握好操作,切实把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下面,我讲三点意见:
  一、要提高认识,认清“家电下乡”的重要意义
  这次“家电下乡”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,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,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,运用财政、贸易政策,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,开发、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、质量可靠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,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。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销售价格13%的补贴。实施“家电下乡”,是一项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和民心工程,意义十分重大。
  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。在中央继续实施粮食直补、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、农资综合补贴的同时,对农民购买家电直接给予财政补贴,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,也是党和政府关注“三农”的具体体现。实施“家电下乡”,把优惠政策直接补给广大农民,将大大降低农民的消费支出。家用电器在农村的普及,不但能够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,而且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,使农民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“家电下乡”就是送实惠下乡。。
  二是有利于拉动内需,扩大农村消费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、扩内需、调结构的政策措施。我国内需不足,最根本、最深层次的原因是农村居民的消费不足。据估算,目前占全国人口70%的农民,只消费了全社会30%的商品,这预示着农村消费需求有着巨大的潜力。在这种市场背景下,国家启动“家电下乡”试点工作可以说恰逢其时。以宝坻为例,按三分之一的家庭购买一件“家电下乡”产品、每件均价按1500元估算,我区就可以直接拉动农村消费11.8亿元。此外,推行“家电下乡”还有利于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,有利于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,帮助企业应对危机、渡过难关。从这个意义说,“家电下乡”是一项经济得发展、政府得民心,企业得效益、农民得实惠的“多赢”之举。
  三是有利于建立起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。当前,城乡之间还存在着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的矛盾,很多中低档耐用消费品在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已经趋于饱和,但在短时期内却难以进入大多数农民家庭。实施“家电下乡”,通过给农民的直接补贴,发挥杠杆作用,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和生产适合农民消费特点、适应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家电产品,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,能够使工业供给和农民需求有效对接,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家电下乡”是落实以人为本、实现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。
四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。我国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,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,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、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,出口依存度大。但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,出口受阻,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。开展“家电下乡”,能够促进家电生产、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,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,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家电下乡”就是促进企业保增长、渡难关、上水平。
  二、要把握重点,抓住“家电下乡”的关键环节
  第一,产品要对路。产品对路,农民才会欢迎。因此,“家电下乡”必须符合当地农民的消费需求,不能千村一面,生搬硬套。所以,家电销售网点要加强调研,针对不同地区、不同群体,因地制宜,因地施策,与19家中标企业搞好对接,组织好家电产品市场销售,切实为当地农民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。
  第二,承诺要到位。承担“家电下乡”任务的销售网点要以农民的需求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在已有措施的基础上,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。要严格按照服务承诺,保证产品的供应、销售和服务,杜绝不正当竞争。特别是要搞好售后服务,为农民安装、使用和维修提供方便,努力提高农村消费者对“家电下乡”的认知度和满意度。
  第三,操作要有序。要坚持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。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,必须做到公开透明,防止误传误导。要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,对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,由一家承办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,不得多头备案,加盟和授权网点的经营者可自愿选择承办企业。要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。各乡镇街、各有关部门要为家电产品销售创造良好的环境,对假借“家电下乡”旗号,进行虚假宣传,借机销售非“家电下乡”产品,扰乱市场、误导消费者、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,要坚决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。
  第四,程序要便捷。要牢固树立“服务至上”的理念,切实为农村群众申报补贴提供便利渠道。商务、财政、金融等部门和相关销售网点要加强研究,从方便农民消费者的角度出发,进一步研究优化补贴申报兑付流程,完善机制,简化程序,切实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。对农民的补贴申请,要及时审核、快速拨付;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要一次性及时告知申报人,不要让农民跑冤枉路、花冤枉钱。
第五,资金要管好。补贴资金是国家的钱,一分一毫都要用之于民。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》,并制定本地区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,明确管理、拨付、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。要强化责任,加强监督,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实地监控机制,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。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,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,并通过电话、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情况,严肃查处截留、挤占、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,确保补贴资金及时、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。
  三、加强领导,确保“家电下乡”顺利实施
  组织领导要到位。“家电下乡”不但涉及农民,还涉及家电经销企业,既有政府的政策补贴行为,又有农民的购买行为,还涉及商家之间的竞争行为,情况复杂,处理难度大。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,区政府成立了“家电下乡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各乡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,由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并确定专人搞好调查摸底和宣传推动工作。
宣传发动要跟上。各乡镇街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,针对农村实际,深入宣传“家电下乡”的意义,使群众知道买什么家电,在哪里买,如何申领补贴等内容,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。
履行职能要高效。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大局,加强配合,形成工作推动合力。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,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,并会同审计部门做好财务审计检查,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;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“家电下乡”工作的宣传;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;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指导、服务,保障产品流通;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,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、方便农民购买出发,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;质监部门要加强质量跟踪检查,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;信用联社要协助做好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发放工作。各乡镇街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,协调解决好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。
关系处理要正确。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。企业市场化运作,是“家电下乡”的主角,是让农民得实惠的载体。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,抓好协调,搞好监督。要正确处理企业与企业的关系。各企业要在农民利益至上的前提下,讲互利共赢,在合法竞争中共同发展。要正确处理企业与农民的关系。“家电下乡”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开拓,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促销活动,各销售网点不仅要讲责任,还要讲良心,心系农民、情系农民,充满感情地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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